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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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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等。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王艳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艳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2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

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D区7栋厂房一层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晶辉科技有限于2020年6月29日新成立,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暂无财务数据。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B座、C座A座3801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主营业务: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制售,鲜榨果汁制售。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2020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暂未签订本次相关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公司为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北鼎科技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 月 23 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艳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艳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 月 23 日

附件:

王艳女士个人简历

王艳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级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在基金公司、金融科技公司担任内控审计部负责人。2020年10月加入公司审计部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1年2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2月8日9:15至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2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01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述议案1、2、3、4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刘昱熙女士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第4项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第4项议案的表决权利。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2月2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联系传真:0755-86021261

电子邮箱:buydeem@crasta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801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牛文娇、车舟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附件一: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24

2、投票简称:北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1年2月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