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83.12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88元,共计募集资金45,301.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81.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9.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基于公司“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已实施完毕,同时“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对应的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后续建设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补足。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