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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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刘学聪、刘春城,董事王刚、马列一、吴三燕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章婷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红、胡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议案均获得了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