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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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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版)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推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涂料行业也随之发展加快。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城市群规划、都市圈建设、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特色小镇发展,同时先后出台旧城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政策,成为涂料需求新的增长点。特别是2019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及老旧小区改造,其将为涂料市场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2017年住建部对广州等15个城市开展了老旧小区试点改造,《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并在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老旧小区改造有望加速。另据第十一届全国既有建筑改造大会公布的数据,我国城镇约有4,300万户家庭居住在16万个老旧小区内,建筑面积近40亿平米。老旧小区改造将为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及辅料带来新的市场机遇,若再带动室内翻新将释放更大的空间。

此外,居民消费升级加速,带动家装重涂、高端环保涂料市场发展,高品质的产品和施工服务将越来越受欢迎。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四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建设建筑涂料(墙面涂料)、木器涂料、防水材料、一体化板及基辅材等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通过产能扩张增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销售规模与盈利能力,进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此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注重聚集和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坚持“人才×文化×品牌×资本”战略。截至2020年末,公司共有员工8,094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占比约38.63%,技术人员占比约19.84%。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科院院士专家工作站,还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聘请了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斯特拉斯堡大学杰马里·莱恩教授、中科院院士顾问团开展技术指导。

公司先后共参与了50个国家、行业、地方涂料相关标准的起草工作,其中参与44个标准的起草已发布。在核心人才培养方面,公司专注于员工领导力和管理力的提升,对外参加清华、北大等高校学习EDP、EMBA等课程,并打造出“百日成才”、“育树计划”、“森计划”等多个品牌工程和“戈壁行”等精品项目,为三棵树培养兼具国际化视野和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在提升员工胜任力方面,公司对财务、品牌、技术和人力资源专业人才进行专项培养,并在各部门推广人人岗位培训清单培训,将业务力培训落实到个人,做到人人胜任。

三棵树大学建成绿色涂装学院,3至6个班级能同步培训可同时容纳300至500人,驱动涂界工人向产业化工匠转型,共同为用户创造美好生活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2、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长期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目前已建立了健康性能高于国际标准的“健康+”企业标准,引领涂料行业健康标准的提升,公司不断升级资源节约型、高性能工程外墙产品体系(如真石漆、质感涂料、花岗岩涂料和水性氟碳漆等系列产品)和高装饰、高环保型产品(如艺术漆、艺石漆、硅藻泥、“健康+”内墙乳胶漆等系列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公司注重研发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自主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公司的产品技术中心分为基础研究、涂料技术、涂料应用及涂料检测等部门。

公司目前拥有世界领先的实验分析测试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等离子耦合光谱仪、红外光谱仪、粒径测试仪、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并拥有恒温恒湿实验室、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实验检测设备齐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投产后,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提高产能,巩固在国内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3、市场储备

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营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优质经销商队伍,通过公司分布在各主要销售区域的销售服务团队,为经销商发展分销商及设立营销网点提供支持,在全国三十四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均有销售点。同时,公司建立了电商O2O模式和线上渠道。

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与宣传,持续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各类网站媒体及各大高铁站、建材商圈投放以健康环保为主题的系列广告,“三棵树、马上住”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广告语。2020年8月5日,“三棵树”品牌连续第十四年入选由世界品牌实验室评选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居参选涂料品牌的行业前列;2020年8月6日,公司正式成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涂料独家供应商。

公司在营销网络构建初期通过差异化的策略,以三四线城市为切入口,打造了“三棵树”高端品牌形象。目前,公司营销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省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主要城市。随着“三棵树”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公司已与多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了涂料供应合作关系,从建房、装修、零售多个环节实现了向一、二线城市的市场渗透,为公司发力一、二线城市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比例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及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洪杰先生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洪杰先生(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02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其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一)监管事项

2020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20〕399号),指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具体如下: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4月修订)》未规定内部责任追究条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程序,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

2、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批准

2016年5月27日、2016年5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分行城厢支行、招商银行莆田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符合《监管指引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3、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部分票据日期早于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于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年产八万吨水性涂料扩建项目变更为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四川项目”)。检查发现,四川项目的募集资金列支中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开具的合计金额1,122.42万元的票据日期早于募投项目变更审批日期,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事项,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规范,从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水平。

1、对照《监管指引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2、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部人员、募投项目涉及的采购和财务等业务部门人员,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学习和理解;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开立与资金存储、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及款项支付、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管理等日常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环节。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2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2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莆田市秀屿区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及金额: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投资金额250,429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计划总投资人民币约11-16亿元在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新建“三棵树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莆田市秀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在莆田市秀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近年来,公司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销售业绩逐年攀升。鉴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市场需求的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现拟调整莆田市秀屿区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实施内容,并分阶段进行项目建设。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莆田市秀屿区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原计划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50亩,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7,751.06万元,现变更为一期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429,454.55平方米(约644亩)。其中,一期一阶段规划总建筑面积180,902.19平方米(约271亩),一期一阶段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0,42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

2、建设期:12个月;

3、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0,4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人民币147,040万元,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3,38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4、项目预计产能:

乳胶漆(含腻子膏):30万吨/年

多彩漆:4万吨/年

真石质感漆:50万吨/年

罩面清漆:1万吨/年

艺术漆:1万吨/年

水性木器漆:1万吨/年

水性地坪漆:2万吨/年

腻子粉:30万吨/年

瓷砖胶:15万吨/年

防水涂料(含防水粉料/ 液料、界面剂):14.2万吨/年

硅藻泥:1.5万吨/年

SBS防水卷材:2000万平米/年

无胎自贴防水卷材:2000万平米/年

高分子(TPO)防水卷材:500万平米/年

非固化沥青涂料:1万吨/年

乳化沥青:1万吨/年

制罐及冲压:24000万个/年

5、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内,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为429,454.55平方米(约644亩),拟分阶段建设,本次一期一阶段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80,902.19平方米(约271亩)。

三、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经济最活跃的闽东南沿海中部、台湾海峡西岸,处于省会城市福州和特区城市厦门之间、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之间。石门澳产业园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南部的湄洲湾港北岸,具有港口、铁路、土地等资源优势和对台区位优势。产业园规划根据路网特点以及功能布局特点,其总体结构概括为“一带、二轴、三片”。“一带”:沿秀港大道南侧展开的产业配套服务带;“二轴”:以沁峤路形成的联系各港口作业区以及以东九街形成的联系港区和莆田铁路货运枢纽站的两条临港货物集疏运交通轴;“三片”:由外侧海域向内部陆域形成三个圈层式的产业片区,分别为港口作业区、化工新材料片区、装备制造片区。

本次对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新建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将充分利用其交通区位优势,整合当地营销资源,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公司产品的覆盖率,同时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

本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需视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若后续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本次对外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2、《投资协议书》的履行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3、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2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1-2.10、3、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李衍昊

联系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三)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衍昊

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