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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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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版)

主营业务:进出口代理,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音像制品出租,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日用产品修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婚庆礼仪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津开商沅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关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720,805.59 万元,净资产:1,314,845.4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20,039.38 万元,净利润:81,934.20 万元。

2、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

注册资本:6154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连保仓商贸有限公司、牛钢、吕伟顺、曲祥、计勇凯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045,472.29 万元,净资产:1,560,660.8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88,280.19 万元,净利润:105,935.53 万元。

3、中兴一大连商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志良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42号

注册资本:1500万

主营业务:场地、柜台出租;百货、移动电话销售;物业管理***日用杂品、建筑材料、钢材、木材、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金银首饰(限零售)针纺织品、五金交化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8,302.70 万元,净资产: 5,078.7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065.22万元。

4、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项目投资;仓储;经营广告业务;企业管理策划;市场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20,495.57万元,净资产:675.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831.84万元,净利润:29.64万元。

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计勇凯

住所:海拉尔区桥头街10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副食品、其他食品、粮油、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烟酒、文化体育用品、家具、日用化学品、通讯器材、电脑耗材、厨房用具、金银饰品、汽车装饰产品的销售;柜台租赁;影像广告;外贸业务;广告业务;中餐、住宿、熟食加工、食品加工、中成药、西药、中药饮片、计划生育保健用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宠物食品、西餐、冷热饮、美容美发、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家用电器售后服务、废旧家电回收)(限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场地租赁;场地管理费用、服务管理费用

主要股东: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6,949.34 万元,净资产:31,539.1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714.23 万元,净利润:7,087.04 万元。

6、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兴业街9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水果、干果销售、收购;食品经营;国内一般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9.24 万元,净资产:823.22万元,主营业收入:2,121.00万元,净利润:523.22万元。

7、大连大商集团盘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住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地下1-44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448.83 万元,净资产31,539.48万元,主营业收入:0.42 万元,净利润:1,488.26万元。

8、大商集团(庄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文龙

住所: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进委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劳动用品、商业物资、非直接入口食品(水果、蔬菜、水产品、肉类、粮油)、直接入口食品(肉类)经销(专项商品按规定);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及网上销售;金银饰品收购、加工、销售,食品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限50吨以下),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口分销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柜台出租,展览策划,通讯器材、家用电器销售,房屋、场地出租,餐饮服务,停车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471.76 万元,净资产:1,513.7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79.50 万元,净利润:410.44万元。

9、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蔬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兴业街9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蔬菜、水果、干果、肉、蛋类、水产品销售、收购;初级农产品销售;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442.53 万元,净资产:1,179.0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0.82 万元,净利润:879.07万元。

10、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震海

住所:辽宁省东港市大东区迎宾东大街一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服装、百货、鞋帽、针纺织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照相器材、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粮油、烟酒、家用电器、劳保用品、图书、音像制品、首饰、工艺品、文化用品、厨房卫生间用具、皮具、鲜花、农副产品;干洗织补;钟表维修、靴、鞋修理;首饰加工;房屋柜台租赁、广告牌租赁;餐饮服务(只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684.19 万元,净资产:-245.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433.07万元,净利润:291.33万元。

11、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欣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58号52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金属门窗安装;建筑幕墙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497.19万元,净资产: 1,957.25 万元,主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64.41 万元。

12、抚顺大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秀梅

住所: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24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投资;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场地、柜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针织品、纺织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移动电话、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杂货、办公用品、钟表眼镜、照相器材、工艺美术品、劳保用品、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珠宝首饰、汽车(除小轿车)、汽车零部件、汽车清洁用品、酒、文具用品销售;复印;打字;摄影;扩印;干洗熨烫;家用电器修理;存车服务;服装制造;图书、报刊出租;音像制品零售;图书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抚顺大商物流配送经贸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051.88万元,净资产: 1,303.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540.75 万元,净利润:553.53 万元。

以上各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牛钢先生为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充足的现金流,与本公司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无法支付公司款项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购买、销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商品采购配送协议》,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确定配送商品价格,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具体交易按照协议安排执行。

(2)房屋租赁

公司已与中兴一大连商业大厦、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盘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租赁范围、租期、定金、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公司与各关联方均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3)委托管理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协议》,公司向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托管人员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费用。

2、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委托管理和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3、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并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1-02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对有关资产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和识别,依据减值测试结果,拟对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7,061,247.70元,转回减值准备86,641,758.89元。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419,488.8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

经对有关资产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和识别,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7,061,247.70元,转回减值准备86,641,758.89元,具体如下:

(二)计提及转回的主要原因说明

1、本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子公司大商股份郑州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投资”)转回金博大项目应收款项59,999,77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判决解除郑州投资与河南金博大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协议,河南金博大投资有限公司返还郑州投资已支付的土地转让款5,860.29万元(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并赔偿郑州投资损失2,793.76万元(已计提139.69万元减值准备),公司于2020年5月收到该笔执行款,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9,999,779元。

2、本年度存货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库存阿玛尼服装的跌价准备。因阿玛尼品牌整合,导致公司原有阿玛尼库存打折销售,公司以往年度已对2015年以前的库存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2016-2018年库存计提比例为60%。因产品滞销,库存变现较难,因此2020年计提2016-2018年库存剩余40%跌价准备,金额57,496,761.89元。截至2020年末,阿玛尼库存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7,061,247.70元,转回减值准备86,641,758.89元,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419,488.81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关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1-02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委托理财本金及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4月14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赎回出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118,000万元,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118,000万元,并收到相应收益502.42万元。

上述理财产品受托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246,15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