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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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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1〕04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议案审议未通过: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时间

2.03、发行数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05、限售期安排

2.0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7、上市地点

2.08、决议有效期

2.0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7、《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11、《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1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

1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99号3楼诺亚3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53,902,57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3.441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0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9,324,16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0.9847%。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13,226,74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4.426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在表决第1-11 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关联股东所持股份253,144,534股不作为有表决权股份,已在上述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中扣除。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82,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8967%;反对67,399,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63,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916%;反对67,399,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议案审议未通过。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82,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0844%;反对67,09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3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63,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794%;反对67,09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2.02、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82,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0844%;反对67,099,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63,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794%;反对67,099,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7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0810%;反对67,09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31%;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58,1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760%;反对67,09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1%;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17,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7939%;反对67,564,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2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98,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888%;反对67,564,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19,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074%;反对67,058,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90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0,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1023%;反对67,058,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95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2.0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4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233%;反对66,748,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6967%;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2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1183%;反对66,748,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17%;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14,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040%;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752%;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9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990%;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802%;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2.08、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14,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040%;反对66,779,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160%;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9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990%;反对66,779,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210%;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2.0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14,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040%;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752%;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9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990%;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802%;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3、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39,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6199%;反对67,403,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054%;弃权4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19,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148%;反对67,40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104%;弃权4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8%。

4、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8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014%;反对67,093,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18%;弃权2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70,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964%;反对67,093,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68%;弃权2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8%。

5、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89,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014%;反对67,07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003%;弃权3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70,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964%;反对67,074,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053%;弃权3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4%。

6、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52,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3755%;反对58,051,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2637%;弃权5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33,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3711%;反对58,051,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680%;弃权5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9%。

7、审议未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5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452%;反对67,004,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565%;弃权3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40,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402%;反对67,004,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615%;弃权3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4%。

8、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74,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8293%;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752%;弃权4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55,1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242%;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802%;弃权4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6%。

9、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84,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8359%;反对67,053,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869%;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65,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308%;反对67,053,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919%;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3%。

10、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00,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578%;反对66,543,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684%;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81,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1528%;反对66,543,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734%;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8%。

11、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

同意92,86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0092%;反对66,906,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949%;弃权3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43,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042%;反对66,90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999%;弃权3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9%。

1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465,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0218%;反对57,323,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21%;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01,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9133%;反对57,323,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129%;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8%。

13、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465,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0218%;反对57,323,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21%;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01,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9133%;反对57,323,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129%;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8%。

1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465,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0220%;反对57,317,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06%;弃权4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02,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9137%;反对57,317,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091%;弃权4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2%。

1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728,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434%;反对58,210,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868%;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64,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527%;反对58,210,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73%;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41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92%;反对57,52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211%;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49,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806%;反对57,525,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394%;弃权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92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13%;反对57,862,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26%;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62,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762%;反对57,862,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499%;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8%。

1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959,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94%;反对57,72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03%;弃权5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95,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972%;反对57,729,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0665%;弃权5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63%。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320,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8088%;反对66,46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0852%;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156,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1999%;反对66,468,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262%;弃权4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8%。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27,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401%;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37%;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63,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023%;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429%;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09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17%;反对57,40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22%;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28,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805%;反对57,406,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48%;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2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88%;反对57,376,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50%;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58,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989%;反对57,376,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463%;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2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88%;反对57,376,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50%;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58,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989%;反对57,376,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463%;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27,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401%;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37%;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63,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023%;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429%;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5、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6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03%;反对57,32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36%;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05,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286%;反对57,329,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167%;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27,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401%;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37%;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63,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023%;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429%;弃权7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8%。

2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111,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63%;反对57,381,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62%;弃权7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4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925%;反对57,381,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494%;弃权7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1%。

2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8.01 选举朱勇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114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4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00%。

朱勇琴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除以上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俞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林祯律师、俞青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99号3楼诺亚3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1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99号3楼诺亚3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经验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253,902,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41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04人,代表公司股份159,324,1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84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及股东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682,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967%;反对67,399,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下述议案均未获通过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92,982,7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844%;反对67,095,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3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2)发行方式和时间

同意92,982,7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844%;反对67,09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数量

同意92,977,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810%;反对67,095,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31%;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同意92,517,7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939%;反对67,564,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限售期安排

同意93,019,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74%;反对67,058,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0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93,045,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33%;反对66,748,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7%;弃权28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7)上市地点

同意93,01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40%;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52%;弃权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8)决议有效期

同意93,01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40%;反对66,779,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60%;弃权28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同意93,01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40%;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52%;弃权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3.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239,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199%;反对67,403,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54%;弃权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7%;

4.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689,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14%;反对67,093,3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18%;弃权29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8%;

5.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689,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14%;反对67,074,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003%;弃权3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

6.审议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101,452,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755%;反对58,051,6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37%;弃权57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9%;

7.审议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759,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452%;反对67,00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565%;弃权3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

8.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574,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293%;反对67,03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52%;弃权47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5%;

9.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584,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59%;反对67,053,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869%;弃权44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2%;

10.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3,100,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578%;反对66,543,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84%;弃权4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8%;

11.审议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其中同意92,86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092%;反对66,90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49%;弃权3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8%;

1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同意355,465,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18%;反对57,323,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21%;弃权4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355,465,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18%;反对57,323,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21%;弃权4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1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同意355,465,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20%;反对57,317,0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6%;弃权4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同意354,728,0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34%;反对58,210,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8%;弃权28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355,412,8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92%;反对57,525,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11%;弃权28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其中同意354,925,7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13%;反对57,862,6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26%;弃权4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354,959,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94%;反对57,72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03%;弃权5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同意346,320,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88%;反对66,468,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52%;弃权4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同意355,127,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01%;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37%;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同意355,092,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17%;反对57,406,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2%;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同意355,122,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88%;反对57,376,6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50%;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同意355,122,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88%;反对57,376,6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50%;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同意355,127,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01%;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37%;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355,169,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503%;反对57,329,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36%;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同意355,127,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01%;反对57,371,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37%;弃权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2%;

2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同意355,111,7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63%;反对57,381,6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62%;弃权7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8.1选举朱勇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其中同意29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40%。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项至第11项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2项至第24项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第25项至第28项议案。

经验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已就上述第1项至第11项议案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除第1项至第11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获得股东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五、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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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强 林 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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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青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