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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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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1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76,258,516.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6,918,839.29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876,668,062.06元,扣除2020年按照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向股东分配利润6,756,804.00元,提取盈余公积6,496,532.83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934,222,641.0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632,806,847.86元,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674,502,028.89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01,352,060.00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分配条件和分配比例都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折合美元共2,648.35万美元,外汇风险敞口较大,随着海外市场的销售占比不断增加,预计2021年公司出口仍将持续增长,将新增外币应收账款。公司从事远期结售外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三、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业务期间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年度总金额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质押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可规避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对未来外币回款造成的汇兑损失,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定期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等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同意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五)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

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 01月 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83.1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30.4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30.73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经测算,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1.55万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坏账283.1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为本年注销对子公司Tongyu Communication,SIA对应的应收款项,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22.69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01.77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3,122.69万元。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资产。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曲宏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曲宏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其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金圣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圣涵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电子邮箱:zqb@tycc.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邮政编码:528437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金圣涵先生简历

金圣涵,男,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圣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383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 年3 月1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704.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115.8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3 月23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4837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 年7 月19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154.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154.26 万元;(2)2020 年投入募集资金429.45 万元;(3)2020 年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8,471.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截止至2020 年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3,154.93 万元;(4)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已经清零并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经清零并完成销户。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 年10 月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18,471.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683.3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