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8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9,105,920.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确定。
2、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9,409,83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6,166,900股后应分配股数共433,242,9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989,151.6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47%。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7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0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自身需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变更工商登记,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吕婕、罗邦毅、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17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