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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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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定2021-1号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拥有50年的氯碱化工发展历史,为四川地区最早上市企业之一,公司以氯碱化工为基础,配套仓储、物流等业务,公司主导产品为聚氯乙烯树脂(PVC)和烧碱。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PVC树脂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合成树脂材料,由于其具有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目前PVC树脂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一,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人造革、塑料制品等软制品和异型材、管材、板材、农业节水器材等硬制品,是国家重点推荐使用的化学建材。烧碱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方面,是国家最重要也是用途最广泛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

据中国氯碱网最新产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PVC生产企业70家,总产能2664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27万吨),平均PVC生产规模约为38万吨/年,较上年继续提高4万吨。年内新增加产能201万吨,退出规模为55万吨,PVC 产能排名前十位企业进入规模提升为65万吨/年,大部分集中在西北的新疆和内蒙古以及华北地区。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PVC企业虽然快速有序地复工复产,但产量和需求增长均受到一定抑制,行业整体开工率较上年有所下调,平均为78%。产能分布方面,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能源优势,在国内PVC产业格局中具有一定的领先地位;截至2020年底,我国烧碱生产企业158家,总产能为4470万吨,企业平均产能为28.3万吨,较2019年增长1.1万吨;产能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和华东地区,上述三个区域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81%,2020年我国烧碱总产量为3463万吨,较前一年比出现一定增长,我国烧碱行业全年整体开工负荷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报告期,受疫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等因素影响,PVC市场行情先抑后扬,震荡剧烈,整体呈“V”字型走势,年内出现了自2015年底以来的最低谷,同时在年末的12月走出了近几年来的最高点。据统计数据显示,年初国内PVC主流均价6900元/吨,年末国内PVC主流均价7320元/吨,年内涨幅6.09%,年内价格整体上涨,全年价格最低点在4月,均价为5412元/吨,为近年来新低,全年价格最高点在12月,均价为8550元/吨,为近年来新高,全年最大振幅达57.97%;烧碱价格报告期呈下跌走势,据统计数据显示,年末全国32%离子膜碱均价较年初下滑150元/吨。

近年来,虽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政策的实施,部分中小氯碱企业陆续淘汰,但目前我国氯碱生产企业依然众多,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高,在资源富集的西北等区域,产业呈现越来越明显的规模化、大型化、长链化等特点,在东部、中部和西南地区,产业多元化、延伸性和协同性发展更为明显。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为基础化工原料的PVC树脂和烧碱仍具有稳定的消费市场空间,当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大背景下,传统的氯碱行业发展已进入了调整、转型期,氯碱行业逐步摆脱单纯以追求规模扩张为目的的增长方式,进入以“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增长质量”为核心的发展阶段,相关上下游企业间的资源重组、高附加值新产品制造技术研发推广、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的广泛应用成为氯碱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油价崩盘引发大宗商品价格动乱,供需两端双双走弱,制造业遭到重挫,国际贸易和投资急剧萎缩,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受严重冲击,公司所在氯碱行业,受疫情及上下游行业冲击等多重因素影响,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呈现出“以碱补氯”阶段性弱化等特点。同时,整个氯碱行业面临资源能源约束日益加强、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问题。

面对疫情冲击,激烈的市场竞争,子公司岷江电化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关系公司生存发展的树脂公司就地改造紧迫任务及严峻的安全、环保形势,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众志成城、和衷共济,积极应对,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按照年度发展目标,适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抢抓市场机遇,通过全员艰辛努力,公司夺取了疫情阻击战的阶段性胜利,成功抵御了岷江电化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顺利完成了树脂公司就地改造等工作。公司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多元发力,多措并举,树脂产销量再创两条线生产以来历史新高,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96.3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3.68万元,同比增长15.36%。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安全运营态势。

一是面对疫情,公司全面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及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员的安全、健康,同时积极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捐赠防御、抗疫物质,支持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树立了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针对关系公司生存、持续发展的树脂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公司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开工晚、人员匮乏等各种困难,全力协调规划各项资源和人力,抓质量、抢工期,倒逼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有效解决了制约公司生存、发展的安全、环保瓶颈问题。

三是岷江电化遭受暴雨泥石流灾害后,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岷江电化救灾工作,经营班子亲赴一线鼓舞员工、评估损失,实时启动灾后复产技改项目,同时,全面统筹,加大外购电石采购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了岷江电化停产损失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是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适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把“稳运行”作为生产经营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深挖公司潜力、降低成本消耗,科学统筹开车负荷等措施确保了生产装置稳定经济运行,通过深入市场,维系客户,拓宽销售渠道、合理调整产品销价和库存储量等措施有效增厚了销售利润,确保公司保持了持续盈利。

五是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应急救援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了安全生产的目标。

六是持续以科技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内生增长动力,继续加大特种树脂及新材料产品投入研发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

七是继续深化管理改革和创新,推行敏感岗位、重要岗位轮换制管理,激发团队活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上述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成都金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成都合维德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合维德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