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魏彦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243,417,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645%。
由公司副董事长魏彦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11,901,1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86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股份131,516,6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782%。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52,198,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9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390,5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37,808,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5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82,428,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9446%;反对59,846,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5859%;弃权1,1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461,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154%;反对29,594,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951%;弃权1,1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9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82,32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9024%;反对59,919,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161%;弃权1,1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359,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188%;反对29,667,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359%;弃权1,1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5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82,32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9024%;反对59,896,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063%;弃权1,19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359,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188%;反对29,64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901%;弃权1,19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1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82,504,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9758%;反对59,952,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295%;弃权9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37,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608%;反对29,70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984%;弃权9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0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144,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81%;反对60,260,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7561%;弃权1,0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7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722%;反对30,008,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887%;弃权1,0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9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159,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8340%;反对60,044,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673%;弃权1,2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92,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998%;反对29,79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48%;弃权1,2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180,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8428%;反对59,983,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421%;弃权1,2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13,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406%;反对29,731,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572%;弃权1,2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2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488,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9692%;反对59,91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122%;弃权1,0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21,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301%;反对29,658,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178%;弃权1,0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21%。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185,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8447%;反对60,10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913%;弃权1,1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18,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498%;反对29,850,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865%;弃权1,1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3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240,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8675%;反对60,206,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7336%;弃权9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74,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558%;反对29,95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840%;弃权9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0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82,29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8877%;反对59,977,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396%;弃权1,1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323,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502%;反对29,72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53%;弃权1,1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4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9,705,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8257%;反对63,593,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1251%;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738,3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0%;反对33,340,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729%;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