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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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恭运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363,676,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9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958,4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48%。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3人,代表股份385,634,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0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为15人,代表股份30,706,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代表董事会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62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3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69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5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417%。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代表监事会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62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3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69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5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417%。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5,62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3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69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5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417%。

4、审议《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公司总资产6,972,147,328.88元,同比增长2.66%;总负债1,196,481,839.53元,同比减少34.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769,854,730.45元,同比增长16.54%。

表决结果:同意385,62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3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69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5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417%。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方案,以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共计派发300,000,000.00元。结合公司2021年度运营规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85,63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70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

6、审议《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85,62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3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69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5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417%。

7、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63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70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孙文刚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作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房立棠、郭恩颖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张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5%。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张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2,21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00,000,000股的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不超过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5%。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6、交易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伟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