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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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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3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843,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焦作万方”)于2021年5月10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锦众”)《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金投锦众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3、数量: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3,843,98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4、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金投锦众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金投锦众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金投锦众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