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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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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巨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累计涨幅严重偏离同行业公司股价,以近六个交易日计,累计涨幅达76.9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11日收市后,公司市净率为5.71倍,市盈率为112.69倍,已显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汽车制造业”平均水平(市净率2.12倍,市盈率26.03倍)。公司2020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42元,公司目前股票价格已严重背离公司基本面情况,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二级市场交易相关风险

根据东方财富终端数据显示,近6个交易日,公司流通股日换手率分别为1.01%、5.30%、3.18%、0.88%、31.85%和52.84%,累计换手率95.06%,日成交金额分别达到0.12亿元、0.67亿元、0.45亿元、0.14亿元、5.39亿元和9.67亿元。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日换手率差异性显著。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公司业务为传统零部件,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极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为车身零部件生产制造商,不是整车制造商,不直接生产汽车,公司近期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无单纯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制造商,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也极小,2020年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以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5月7日、5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已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重大风险提示

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累计涨幅严重偏离同行业公司股价,以近六个交易日计,累计涨幅达76.9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11日收市后,公司市净率为5.71倍,市盈率为112.69倍,已显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汽车制造业”平均水平(市净率2.12倍,市盈率26.03倍)。公司2020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42元,公司目前股票价格已严重背离公司基本面情况,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回函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为车身零部件生产制造商,不是整车制造商,不直接生产汽车,公司近期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无单纯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制造商,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也极小,2020年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以下。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