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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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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6日以传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备查文件

1、2021年5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射频”)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财务资助对象:威科射频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威科射频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到期后可展期一年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威科射频的实际经营需求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威科射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6%计算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从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11-04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74区怡园路5177号305

法定代表人:杨大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射频器件、PCB、射频类PCB、高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注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的生产;射频器件、PCB、射频类PCB、高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威科射频资信情况良好。

威科射频股东情况:威科电子持股44%,向昊持股29%,沈榆程持股22%,黄次鹏持股5%。威科射频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威科射频资产总额3,332.04万元,负债总额1,105.31万元,归母净资产979.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0.64万元,归母净利润-158.00万元。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威科射频股东向昊与沈榆程将其持有的合计威科射频2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股东黄次鹏由于持有股权比例较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威科射频是公司控股孙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情况,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会议中心江汉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0,422,4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362%。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4,894,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226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27,4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09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20,2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6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

同意150,3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4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4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