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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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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1-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以发行价格人民币57.68元/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6,711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04,147,090.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291,138.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855,952.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4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国信证券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豪威半导体(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中德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亦严格遵照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共计募集资金404,147,090.48元,扣除其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377,647,090.48元已使用完毕。公司于近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至此,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