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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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案件的进展暨
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拉夏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案件的进展暨

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庭前调解

● 涉案金额:工程结算价款约1.63亿元

● 为妥善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乐”)与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二建”或“原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微乐与上海二建达成《调解协议》,以妥善解决该诉讼纠纷。本次调解方案是基于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妥善解决该诉讼纠纷的基础上达成的,最终调解结果将以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为准。此外,调解协议生效后,公司能否如期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调解方案暨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因与上海二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2020)沪01民初17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上海二建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要求上海微乐支付拖欠工程款约1.74亿元及相关利息费用,并要求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申请对上海微乐所有的位于潭竹路58号的房地产进行查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46)。

收到诉讼材料后,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准备应诉,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亦加强与债权人上海二建的沟通与协商,希望尽快妥善解决该诉讼事项。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达成调解方案情况

本次诉讼案件系因公司资金流动性不足,导致出现债务逾期引发的,通过法院审理程序预计周期较长。为尽快解决该诉讼案件,规避持续性的重大诉讼为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经公司与上海二建积极协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上海二建达成调解意向并签订《调解协议》(下称“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结算款的金额与支付

1、上海二建与上海微乐一致同意上海二建在本案项下的“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服饰生产基地项目”(下称“本工程”)的工程结算价款为830,407,119.88元(该金额中仅包含幕墙工程固定包干总价114,800,000元)。双方确认,在确定前述金额时已经综合考虑到上海二建本诉的诉讼请求和上海微乐的反诉请求,已充分涵盖且不限于如下内容:上海二建本诉所主张的主体结构项目未结算的税差、主体结构项目未结算的水电费、总包配合管理费、因工期延期导致上海二建增加费用、获得金钢奖等奖项所对应的奖励款、施工期内工程材料涨价增幅超出合理风险范围涉及调差费用以及其他合同外新增项目的其他材料重新核价、上海微乐的反诉主张。

2、上海二建与上海微乐一致同意,工程结算价款830,407,119.88元,扣除上海微乐已经支付的667,407,119.88元后,上海微乐还应支付163,000,000元,基于上海微乐资金困难,上海二建同意上海微乐按如下期限延期付款:

2.1上海微乐应当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价款500万元。

2.2上海微乐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价款2,500万元。

2.3上海微乐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价款3,500万元。

2.4上海微乐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价款9,800万元。

(二)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承担

1、上海二建缴纳的本诉案件受理费919,993.51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175,639元由上海二建自行承担;上海微乐缴纳的反诉案件受理费124,510元由上海微乐自行承担。

2. 因双方对工程造价已达成一致意见,故双方均同意不启动工程造价鉴定程序。

(三)支付方式与收款信息

本协议项下所有上海微乐向上海二建支付的款项、费用,均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上海二建指定账户,且以上海二建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上海微乐付款金额,上海微乐不得事先扣除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若上海微乐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上海二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上海微乐自本协议第(一)条第2.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开始有任何一期工程结算价款未按时按期足额支付,上海二建有权宣告剩余所有未付款项均立即到期,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在上海微乐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前提下,上海二建同意放弃本案本诉第2项诉讼请求(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若上海微乐自本协议第(一)条第2.2款约定付款时间开始后有任何一期付款违约,上海微乐应当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即以欠付工程结算价款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0年4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五)其他

1、在上海微乐全部应付上海二建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的范围内,上海二建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潭竹路58号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服饰生产基地项目的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本协议后三日内向上海一中院提交本协议用于出具《民事调解书》,上海二建同意在上海一中院调解当日撤回对公司的起诉。

3、本协议生效后,上海二建就本工程不再对上海微乐负有任何已有或可能的债务(除原告仍需按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履行保修责任外,保修起算时间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上海微乐不得再就本工程向上海二建提出任何主张;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上海微乐就本工程也不再对上海二建负有任何已有或可能的债务,各方就本工程的所有争议均解决完毕,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工程向对方提出任何主张。

4、在上海微乐履行完本协议付款义务前,上海二建有权继续查封冻结上海一中院已保全的上海微乐名下的财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已于2021年5月17日与上海二建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双方商定的调解方案执行法院调解程序,并代表公司签署调解笔录等相关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与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最终调解结果将以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为准。本次达成的调解方案有利于解决双方对工程合同结算金额的争议,并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四、本次调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上海二建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调解方案,有利于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解决双方对工程合同结算金额的争议,规避持续性的重大诉讼为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同时根据调解方案公司可分期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流支出压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调解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解方案是基于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妥善解决该诉讼纠纷的基础上达成的,最终调解结果将以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为准。此外,调解协议生效后,公司能否如期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拉夏 公告编号:临2021-080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A股股票近1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44.62%,短期内公司A股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因涉及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以及2018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分别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五)及(六)款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已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2020年度发生净亏损18.78亿元,且连续三年亏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高于总资产6.88亿元。由于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面临大量诉讼事项,主要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不动产被查封。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147号)。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相关披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风险提示

由于疫情影响及公司实施收缩策略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096万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拉夏贝尔2020年年度报告》及《拉夏贝尔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2021年4月底,公司已决未完全执行的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约为18亿元,未决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约7.1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10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冻结金额约为1.66亿元;公司下属16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涉及案件执行金额合计约5.36亿元;因涉及金融借款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等共计21项诉讼案件影响,公司4处不动产(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17.4亿元)被查封。上述事项对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可能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考虑到公司经营活动及偿还到期债务带来的现金支出压力,公司现阶段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和债务集中兑付风险。

四、关于股份拍卖进展及锁定承诺事项的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18,680万股公司A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其中,上海其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6,800,000股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80,000,000股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若上述股东向公司提出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公司将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办理限售股解禁事宜,并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五、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六、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近3个交易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com.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