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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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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1-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2021年5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李光荣先生,李光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5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3.1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6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91%。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3,333,333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金额上限/发行价格)。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83,333,333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光荣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17%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升营运能力,满足规模扩张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详见本预案“第七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十一、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披露。

十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预案中,除特别说明外,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ONGLING JINGDA SPECIAL MAGNET WIRE CO., LTD.

注册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577

法定代表人:李晓

注册资本:1,921,449,431元

成立时间:2000年7月12日

上市时间:2002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联系传真:0562-2809086

互联网网址:www.jingda.cn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电磁线作为电磁感应原理在实践应用中实现的主要载体材料,在电力、电机、家电、汽车、电子、通讯、交通、电网及航天航空等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电磁线经历了从家电行业的单强力驱动,进化为电气化改造、自动化需求提升、汽车油改电等多个行业强驱动因素。

近20年来,我国电磁线行业正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目前我国电磁线在产销量、品种、质量等诸多方面都有了很大发展,已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国,约占全球生产总量的50%,根据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电磁线年需求已经突破180万吨,且每年行业增速达到10%。公司作为行业龙头,近年来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年出货量已多年突破20万吨,约占国内电磁线总需求量的12%,位列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

在全球各国碳中和、碳达峰的指引下,电磁线行业也引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在发电侧,可再生资源如太阳能、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以替代化石能源发电的模式,对电磁线的需求带来了巨大的拉动;在能源消费侧,电气化改造、自动化升级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要实现手段;而在居民消费侧,电动车及种类繁多智能化家居产品,对电磁线的需求更是从量到质的立体提升一譬如电磁线高端产品车用扁线电机产品等。

扁线电磁线的加工方式由于其高电流承载力、铜材料节省等优势,成为电磁线产品升级的一个明星产品。通过以HAIR-PIN(俗称发卡电机)方式生产的电机,能极大提升电机功率密度、提升电机效率、减重、节能并极大优化电动车的NVH综合新能,对车用驱动电机行业带来了革命性推动。在国家行业政策对电动车用驱动电机功率密度不低于4KW/公斤的具体参数要求下,电动车车用电机从3.2KW/公斤功率密度的圆线电机,完全切换到扁线电机的产业局面已经开启并在加速渗透。

公司经过前几年在扁线电机领域的技术积累,先发优势明显。在此业务上公司紧紧抓住近年来订单需求的变化,合理科学地进行规划、建设,以适配新产业的发展机遇。根据各个国家产业政策及各车企的规划和目标,2025年电动车的行业渗透率将达到20%-25%,届时电动车的年产销量将达到1500-2000万辆。2021年上海国际车展也几乎成了电动车展,在电机领域我们也看到主流的整车厂、第三方的电机厂均在展示自己先进的扁线电机产品。扁线电机能提高新能源车的续航里程,节约体积,降低综合使用成本。因此需求和渗透率也将迅速完成突破,乃至更高需求量的快速释放。在未来几年内,行业将呈现几十万吨级别的新增需求,该高端扁线的需求拉动所带来的企业发展机会,从产业格局角度上非常清晰。

随着数据化时代来临,对数据传输领域的需求也更多样化、高效化,精准化。升级化的需求也对电磁线规格、型号及品种要求更加广泛,对电磁线质量水平和创新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譬如航天航空国防、5G通讯等领域对于通讯线中的高端产品一高频数据传输线的需求也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通过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另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拟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充实公司资金实力。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提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比例,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李光荣先生,李光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5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3.1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6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91%。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3,333,33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李光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258,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2%,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5,741,674股和195,395,72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86%和10.17%,因此,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481,395,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

李光荣先生持有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8.6%股权;特华投资持有华安保险20%的股份,且李光荣先生担任华安保险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另外,李光荣先生持有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8%股权。李光荣先生通过以上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25.05%,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83,333,333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光荣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17%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第二章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

(下转1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