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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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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2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4,645,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725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2,025,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346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62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79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2,0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6013%;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98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16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9721%;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27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2,0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6013%;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98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16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9721%;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27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82,0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6013%;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98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16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9721%;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27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82,0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6013%;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98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16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9721%;

反对2,5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27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八)《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九)《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182,51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50%;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4,61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1966%;

反对2,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恩颖、丁伟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