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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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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6号)的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474,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166,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955,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210,6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6月17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090500 号验资报告,并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周耿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骥先生接替周耿明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项,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1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陈骥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已从英大证券离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周建人先生接替陈骥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于2020年7月2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0年7月2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截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重新签订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二、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梁宏勇、周建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三、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丁方”)

一、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和乙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三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和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和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二、甲方和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梁宏勇、周建人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三、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乙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乙、丙三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和乙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丁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丁方发现甲、乙、丙三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1日

至2021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1年5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7和2021-03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电话:0754-85311688 传真:0754-85116988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6号)的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474,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166,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955,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210,6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6月17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090500 号验资报告,并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投资进度原因,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经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使用暂时闲置额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经核查,保荐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经核查,保荐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