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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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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665,721,4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5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6,430,355.2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65,721,591股,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北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按照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调整原则,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北转债,债券代码:1280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新北转债”转股价格为11.70元/股,调整后“新北转债”转股价格为11.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咨询联系人:康志伟

咨询电话:0631-5675777

传真电话:0631-5680499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1.7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1.45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4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8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083),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新北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6月3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方案,新北转债转股价格将调整为11.45元/股【注】,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

【注:根据上述公式,P1=P0-D=11.70元/股-0.25元/股=11.45元/股】

“新北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