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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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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赫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黄赫平,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北天门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襄沙化工厂木工车间党支部副书记、驻沈阳办事处主任、厂团委书记、计划生产处副处长、厂党委委员、厂产品开发办主任、副厂长、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黄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88,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赫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罗时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邵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李颂华先生、张勇先生、滕鸿先生、朱德强先生、韩学军先生、舒明春女士、李家兵先生、孙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孙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当选董事立即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邵兴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文正良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陈永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选举邵兴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选举罗时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7人):邵兴祥先生(主任委员)、罗时华先生、文正良先生、邵峰先生、卢卫东先生、乔枫革先生、刘捷先生。

提名委员会(5人):刘捷先生(主任委员)、邵兴祥先生、文正良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娄爱东女士(主任委员)、文正良先生、陈永涛先生、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

审计委员会(5人):王晓清先生(主任委员)、邵兴祥先生、娄爱东女士、乔枫革先生、陈永涛先生。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晓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项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邵兴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罗时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邵兴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孙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孙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724-2309237,邮箱sunjie017@sina.com,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罗时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邵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李颂华先生、张勇先生、滕鸿先生、朱德强先生、韩学军先生、舒明春女士、李家兵先生、孙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均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罗时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等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同意聘任余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余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724-2309237,邮箱klyuping@163.com,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祝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1、邵兴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邵兴祥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优秀企业家、荆楚功勋企业界60年60人、湖北省科技创业企业家、湖北省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管理者、湖北省经济风云人物提名奖、荆门市劳动模范、荆门市“十大创业之星”的荣誉称号,曾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当选为荆门市人大代表、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委,现为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民爆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湖北省民爆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邵兴祥先生1980年进入襄沙化工厂工作,先后任车间工艺技术员、销售科工艺技术员、销售科副科长、化工分厂副厂长、供销科副科长、销售科科长、副厂长兼民爆销售处处长;1994年8月起在公司工作,任常务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日,邵兴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46.02万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与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邵峰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邵兴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时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罗时华先生曾任公司特种化工厂生产科科长、副厂长、厂长,公司纳米碳酸钙事业部经理,麻城凯龙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罗时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99,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时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邵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邵峰先生曾任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硝酸铵销售处科长、副处长、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邵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00股,除与公司董事长邵兴祥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邵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卢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一级商务策划师、工程师、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荆门市“百名企业家培育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卢卫东先生曾任公司民爆产品销售处一科科长,特化事业部产品销售处副处长,民爆产品销售中心副主任兼民爆产品销售一处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卢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55,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卢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刘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哲先生曾任公司技术处技术员,质量技术资源管理处设备管理主办,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销售处副处长、产品销售中心硝铵产品销售处处长兼产品销售中心副主任、常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刘哲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6,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李颂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李颂华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财务科成本核算员,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颂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33,6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颂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曾任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兼证券部主任、结算中心主任、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管理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日,张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12,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滕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滕鸿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产品销售处副处长,有机硅厂副厂长,公司民爆产品销售处处长,特化事业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滕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滕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朱德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朱德强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供销科震源药柱产品销售员,公司民爆产品销售中心副处长,公司民爆产品销售二处处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朱德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39,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德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韩学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韩学军先生曾任荆门市燎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二研究室主任、主任工程师,公司技术中心产品开发部部长、技术处处长、特化事业部副总监、工程爆破服务事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韩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0,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韩学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舒明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舒明春女士曾任公司党委秘书、政工部组织科长、副部长,人力资源政治工作处副处长、公司职工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舒明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92,8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舒明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李家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李家兵先生曾任公司总部办公室综合管理科长、副主任、主任、监察处处长、总部办公室主任、生产党支部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京山凯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9,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家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3、孙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孙洁先生曾任武汉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法务部部长、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法务计划室主任、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丰年资本副总裁、华中区域业务负责人、从戎资本合伙人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孙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4、余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综合管理员、董事会事务主办、法律顾问处副处长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余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余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82,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余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5、祝玉女士,1987年出生,湖北襄阳人,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在武汉驿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会计,负责公司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税款缴纳、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等财务工作。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在仁和会计教育集团担任培训讲师,参与实操课题研发,教授会计实操、中级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等课程,现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处副处长。

截止本公告日,祝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祝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邵兴祥先生、文正良先生、陈永涛先生、罗时华先生、卢卫东先生、邵峰先生、刘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11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全体董事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选当日召开,会议选举邵兴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罗时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黄赫平先生、王玉红女士、王红梅女士、祝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邵美荣女士、袁瑞杰先生、欧阳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全体监事同意,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选当日召开,会议选举黄赫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135,710,069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5.551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135,708,269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5.5508%。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0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5,098,988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3358%。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邵兴祥先生、文正良先生、陈永涛先生、罗时华先生、卢卫东先生、邵峰先生、刘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邵兴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邵兴祥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文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文正良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永涛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罗时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罗时华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卢卫东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邵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邵峰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刘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刘哲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刘捷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娄爱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娄爱东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王晓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晓清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乔枫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乔枫革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赫平先生、王玉红女士、王红梅女士、祝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邵美荣女士、袁瑞杰先生、欧阳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黄赫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黄赫平先生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王玉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玉红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王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红梅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选举祝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祝玉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135,708,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票数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5,097,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数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票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汪献忠、苗宝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