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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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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27版)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如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参与认购。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和认购金额应做相应调整。

(四)认购方式及交割

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认购。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所载时间、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等内容,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所通知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五)锁定期

乙方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认购人所认购股票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人所认购的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除双方的声明、承诺与保证、保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通知与送达、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相关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以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发行及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事宜取得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批准;

3、本次发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所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认购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之外,认购人应当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认购人应支付的全部认购价款-认购人实际支付的认购价款)×5%。

违约金应在发行人向认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认购人未按照约定如期、足额支付上述违约金,则从发行人向认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11个工作日开始,每逾期1个自然日增加收取违约金总额1%的罚息,直至违约金及罚息缴齐为止。

二、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控股”)。中信投资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信投资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方,中信投资控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未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中信重工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包括中信投资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中中信投资控股拟出资10,000万元参与认购,中信投资控股已于2021年5月28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重工拟向包括中信投资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信投资控股拟出资10,000万元参与认购。

中信投资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信投资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方,中信投资控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内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内的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明

注册资本:92,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166R

经营范围: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工业、商业、生物医药业的投资;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信投资控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主营业务

中信投资控股是中信有限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或与产业基金相结合的方式,涉足金融服务、高端制造业、酒店服务、出版传媒等领域。中信投资控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工业、商业、生物医药业的投资;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中信投资控股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中信投资控股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公开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届时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中信投资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并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如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中信投资控股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参与认购。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和认购金额应做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中信重工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公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重点投资于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重型装备智能制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实施“战略引领、创新驱动、价值提升”的发展思路和“核心制造+综合服务”新型商业模式,解决公司业务发展迫切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杠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信投资控股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中信投资控股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心及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助力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针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报备文件

1、《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重工”)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中信重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