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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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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5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58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6月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55.39万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分阶段增资。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5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工程建设实施进度,由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先期已签订募投项目相关合同的,需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款项。

2、根据相关合同,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4、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连同相关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协议,保证金存单和银行承兑汇票,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应于次月10日前,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已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63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中占比较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等。

(三)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及期限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外汇结算量50%-70%(含7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之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交易对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信用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

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监察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6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多氟多(昆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科技”)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在《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多氟多(昆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科技”),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6,00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000万元对昆明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昆明科技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昆明科技“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本次先投入6,000万元。本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6,000万元,实缴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昆明科技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多氟多(昆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8157468398X9

法定代表人:谷正彦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无机氟化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设备进出口业务;无机盐、无机酸、助剂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云南省安宁市禄脿镇下禄脿村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昆明科技进行增资,是基于“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昆明科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昆明科技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000万元分阶段对昆明科技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分阶段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中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62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16.60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4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月2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5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14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5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7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10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3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15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4,5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归还20,000万元资金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

公司使用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310万元。

六、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6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55.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16.60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973号),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255.39万元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将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55.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做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经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255.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55.39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55.39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验资报告;

6、关于多氟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