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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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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120期

理财期限:3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79,573.97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2021年5月1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孙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5,000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上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理财产品,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美元兑加元汇率。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09%,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2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9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6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保障存款本金,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再投资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6,438.36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5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65,000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1,917.81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