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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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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保险”)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7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玄元保险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简称定投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参加玄元保险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1年7月27日起,投资人可通过玄元保险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申购、转换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玄元保险的规定为准。

从2021年7月27日起,投资人通过玄元保险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基金转换业务,其申购费率(含定投申购)、基金转换费率享有折扣优惠,其中基金转换业务中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费补差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原费率请阅读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具体实施费率优惠的范围及优惠措施以玄元保险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及基金转换手续费,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玄元保险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单次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具体以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前述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列表中拟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将在玄元保险开展基金转换业务。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80-8208

公司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邮编:200120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邮编:518038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玄元保险咨询以及办理开户、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转换等相关基金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民生加银汇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第2个封闭期为从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本基金第2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该日)之后起的5个工作日期间,即2021年7月28日、2021年7月29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3日。

自2021年8月4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止,为本基金的第3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含申购费),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0元的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0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本基金,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参加各销售机构发起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方案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

4 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0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见下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事宜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参阅《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6.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65980380-8010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商务联系人:陈龙鑫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客服电话:95357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公司网址:www.18.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75125

联系人:韩熙睿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home/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汇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2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为本基金的第2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2021年8月3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可能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