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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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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入伙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入伙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14,220万元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咨询”,公司持股90%)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16,800万元,即浙江咨询新增注册资本15,800万元,公司新增认缴出资14,220万元。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咨询进行增资,将为浙江咨询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对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高洪舟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7年6月17日

6、经营范围:国内工程咨询及项目管理,建筑及市政监理,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审计的咨询,工程招标代理,采购代理。

7、股权架构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咨询进行增资,有利于浙江咨询扩大规模,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及开展新业务模式,为浙江咨询未来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咨询发展前景较好,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伙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衡设计”)拟以自筹资金与苏州元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联基金”)、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科技公司”)通过有限合伙制的方式成立专项投资基金“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科壹号”、“专项基金”),三方共同签署《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合伙企业出资总额30,000万元,其中中衡设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28,785.71万元,出资比例95.95%,园区科技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1,114.29万元,出资比例3.72%;元联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出资比例0.33%。

2021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参与认缴元科壹号基金合伙财产份额,也未在该专项基金中任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元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Q5HUY5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10号1幢601室

5、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8日

6、法定代表人:李艳

7、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元联基金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5618。

苏州元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如下所示: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20677060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

5、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9日

6、法定代表人:徐健

7、注册资本:328,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对科技园进行开发、建设、管理;自有房屋出租;提供为高科技企业服务的技术平台,进行应用软件产品和电子商务软件的研究开发网络增值及系统集成服务;对科技项目进行投资。为科技园内企业进行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提供科技园内工作人员的生活配套服务;健身房服务;销售文化办公用品、百货、工艺品。(以上如涉及专项审批或资质,按专项审批规定或资质经营)。住宿服务,大型饭店(制售中餐、西餐,含冷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上述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元科壹号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10号1幢601室。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元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在合伙期内分次完成出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普通合伙人:苏州元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元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4、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5、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除适用法律及本协议另行规定外,应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伙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8、生效条件: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成立专项基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该基金的平台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投资及业务渠道,增加公司收益,加快公司发展脚步,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基金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本次入伙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承担的风险有限。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成立专项基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8,785.71万元认缴本专项基金的财产份额,本次投资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成立该专项基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章程修改事项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