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5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等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八月四日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1-05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即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该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七年,成立之日起的第一年至第五年为投资期,剩余两年为退出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此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认缴10,000万元投资上海并购基金。目前上海并购基金已进入退出期,随着其所投资项目的逐步退出,截止2021年6月30日,上海并购基金实缴出资余额为126,046.58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余额为4,245.28万元,占上海并购基金出资比例的3.37%。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并购基金总资产为117,258.81万元,净资产为115,884.13万元。目前其剩余投资项目有光环新网并购重组配募项目、海南供销大集并购项目、中国天楹非公开发行项目、华峰超纤重组募配项目、微屏软件项目、继峰股份收购德国格拉默项目、中矿资源并购重组募配项目共7个项目,并计划逐步退出。

二、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并购基金整体运作情况,并考虑到其目前存量项目退出仍需要一定期限,为实现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上海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请全体合伙人同意延长上海并购基金经营期限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将上海并购基金的经营期限由“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七(7) 年”修改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九(9)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满七年之日起算至经营期限届满之日的期间为延长期。投资期届满之后,合伙企业除存续性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合伙企业已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

2、同意将上海并购基金的经营范围由“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修改为“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3、同意在本合伙企业的延长期内,不再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4、同意对《合伙协议》进行相应修正,并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上海并购基金经营期限等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延长上海并购基金经营期限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上海并购基金经营期限等事项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并满足其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1-06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47.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6,948,355股,发行价格为8.5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690,601.8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4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剩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 前次重组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56,690,601.86元,全部用于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建设;

注2: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6,690,601.86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66,670,000.00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290,020,601.86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注3: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宁波邦奇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8,213,207.84元。

注4:经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1条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南京邦奇厂区实施,实施主体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该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2.82%,全部用于南京邦奇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

公司前次重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69.0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198.1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549.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78.75万元)。

三、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原因

(一)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总计2,549.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78.7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前次重组募投项目为“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及“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

1、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邦奇,项目实施地点为宁波市江北高新园民丰路西侧8#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49,999.5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47,350.47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3条CVT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并新建配套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宁波邦奇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新增120万台/年自动变速箱总装能力。项目总投资额为70,423.75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669.0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2018年8月,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公司将“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1条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南京邦奇厂区实施,实施主体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9,113.09万元(1,143.42万欧元,按2018年7月29日欧元买入价1欧元=7.97元人民币汇率折算),全部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8,138.2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计划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其中新建的配套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30万台/年CVT变速箱产能已建成达产;“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已完成1条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的购置、安装及调试,新增15万/台CVT变速箱产能已建成达产。

2、拟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际贸易摩擦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宏观因素影响,2018-2020年国内汽车行业处于低谷,我国整车市场持续呈现负增长态势,使得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变速箱销售不及预期。2021年以来,尽管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消费需求逐渐恢复,汽车行业景气度亦有所回升,但未来市场行情的复苏时间及程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原新建120万台CVT变速箱总装生产线的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宁波邦奇、南京邦奇合计拥有135万台CVT变速箱产能,基本能满足公司现有订单需求,现阶段进一步投入资金扩大产能不利于公司项目投资效益的最优化,因此,公司拟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决定宁波邦奇剩余生产线的购置、建设计划,并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进行建设或投资。

四、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影响

本次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可行性等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论证后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的有效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前次重组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银亿股份终止前次重组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1-06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1、审议《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贺满昌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银亿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1-06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