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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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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毛剑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江涛、石焕挺、丁送平、严俊、陈志昂、于永生、吕靖、冯博、潘士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金国平、潘锡忠、胡耀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蒋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任小波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关于确保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5项议案(含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其中议案1、2.00、3、4、5、6、7、8、9、10、11、12、13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1、2.00、3、4、5、6、7、8、9、10、11、12、13、14、15.01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对于议案2.00、3、6、7、8,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12,739,362,714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顺、刘入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