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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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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刘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副总裁刘斌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股,占公司2021年8月12日总股本的0.0084%,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刘斌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或减持计划一致。

3、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斌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刘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刘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7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0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上述议案中注册资本变更包含两部分,一是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473,100,000元变更为474,296,960元);二是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74,296,960元变更为474,218,860元)。公司根据工商部门要求,近日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度,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