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徐恩麒:
因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本局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32号)送达后,你至今未履行罚款缴纳义务。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催告书沪〔2021〕1-6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领取《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请与本局联系(电话021-50121078,传真 021-5012103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ニ0ニ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