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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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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以上为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同比变动数据,2021年本报告期同比变动情况见下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与合伙伙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存续分立后的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友电工”)100%股权。如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时合作伙伴放弃受让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受让住友电工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住友电工存续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资产的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约定的公司分立程序基本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小锋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小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小锋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号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上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将专项制定操作流程,履行报备手续,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制订了如下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签订的合同付款约定,进行款项支付。

(二)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项目经办按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公司财务部门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四)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向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置换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月19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