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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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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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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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三)更正后的 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修正后)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修正后)。

2、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分别被朱辉刚及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该两项诉讼已判决或仲裁并需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违规担保已超出诉讼时效,后续不涉及再审等可改变判决结果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上述违规担保足额计提预计负债,2019年度补提预计负债71,546,700.00元,调增营业外支出71,546,700.00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71,546,700.00元。

(2)公司于2019年12月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能)已不纳入合并范围。武汉中能、湖北合能存在募投项目,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后续该交易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因前述2家公司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手方办理股权过户,尚未与交易对手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且交易对手方在股权处置、资产处置以及分红等方面权利受限。导致公司对武汉中能、湖北合能财务报表不予合并的依据不足,合并范围不正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调整2019年度财务报表,将武汉中能、湖北合能纳入合并范围。

以上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修正后)。

(四)更正后的 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修正后)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修正后)。

2、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预付账款

1.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1.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其他应收款

2.1按账龄披露

2.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注:1、其他中汇率变动655,702.69元。

2、由于武汉中能及其子公司、湖北合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相关财务信息,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中不包含其坏账金额,因此差额-21,924,502.81元在其他中进行列示。

2.4坏账准备情况

2.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3.预计负债

4. 未分配利润

注:1、公司由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2019年度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导致未分配利

润减少71,546,700.00元,调整2019年合并范围,增加武汉中能、湖北合能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38,021,595.95元,合计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33,525,104.05元。

2、由于武汉中能及其子公司未提供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导致年初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减少38,021,595.95元,因此将差额在其他中进行列示。

5.信用减值损失

6.营业外支出

公司在上述整改措施外,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加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证监局指出了公司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认识,对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从而实现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编号:临2021-177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57号)对2019、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修正,修正后2020年度报告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2,906.53万元修正为-48,249.33万元。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于2021年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修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41.82万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触及其他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存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2021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57号),因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不正确、应收债权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预计负债计提不足、合并范围不正确,责令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

修正的年度报告涉及2019年、2020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对以前年度报告进行修正后,2020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2,906.53万元修正为-48,249.33万元,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修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41.82万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触及其他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5.2的规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不能进行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优先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78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9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年11月16日晚间,你公司发布了改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审计报告,明确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2亿元,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前期预计负债、应收债权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对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本次责令改正所涉事项,彻查有关责任人,杜绝违法违规恶意规避退市行为。本所将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更换不适格的董监高,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公司改正后的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由此,公司触及了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及管理层应当做好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工作,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修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亿元,若202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触及其他财务类强制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你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四、目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你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严格落实本函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