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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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9日

(三)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数为353,01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2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351,311,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413%;网络投票股东为16人,代表股份数为1,707,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股份2,760,90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2,5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7%;反对5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58,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103%;反对5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