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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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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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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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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过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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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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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古顶水电站第四台机组投产的公告(等)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法人股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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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6-临02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以28,100,000.00元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是否为关联交易及关联股东回避事宜:非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多置业”)成立于2004年12月2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裘高尧。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持有达多置业51%股权,湖州达多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达多”)持有49%的股权。

      2006年12月19日我公司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在浙江产权交易所以拍卖方式转让达多置业51%的股权,拍卖底价为1,767.4715万元,最终由自然人费娟娣以28,100,000.00元的价格竞拍获得,双方签定了《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合同》,约定本次转让为承债式转让,股权受让人除支付股权转让款外,同时承担达多置业对我公司的负债54,187,176.04元及相应利息。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权受让方情况介绍

      受让方为自然人费娟娣,女,1967年9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330502670901202,住所地为浙江省湖州市龙溪乡赵湾村木桥浜。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

      1、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持有的达多置业51%的股权。该部分股权无设定担保、质押、低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达多置业由我公司与湖州达多于2004年12月22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我公司持有51%股权,湖州达多持有49%的股权。达多置业的注册地址为湖州市龙溪南路106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3、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浙江万邦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万邦评估”)以2006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为达多置业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万邦评估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根据浙万评报[2006]064号《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达多置业资产帐面价值为114,608,036.63元,评估价值为125,475,187.65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6,310,505.93元,评估净资产值34,656,303.6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股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股权转让的成交金额28,100,000.00元,以及达多置业对我公司的负债54,187,176.04元和相应利息由股权受让方费娟娣于《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2、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以万邦评估出具的浙万评报[2006]064号《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评估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我公司持有达多置业51%股权所对应的评估净资产值为17,674,714.84元。

      五、转让达多置业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国家宏观调控的因素及投资稳健性原则,我公司决定转让所持有的达多置业51%的股权,该转让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授权机构的批准。我公司此次以28,100,000.00元转让该部分股权,将获得比原始投资高12,800,000.00元的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