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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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十二月七日发出会议的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06年12月22日在北亚大厦20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代表股份260,891,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股份260,692,788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2%;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198,6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会临时负责人刘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
(一)以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审议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刘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同意票189,748,074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72.7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89,549,474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98,600股;
反对票11,625,0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票11,625,000股,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
弃权票19,602,648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弃权票19,602,648股,流通股股东弃权票0股。
2、审议否决王殿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同意票68,197,1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26.1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68,197,14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0股;
反对票11,625,0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票11,625,000股,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
弃权票19,602,648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弃权票19,602,648股,流通股股东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孙艳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同意票180,993,172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69.37%,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80,794,572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98,600股;
反对票11,625,0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票11,625,000股,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260,891,388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260,692,788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98,600股;
二、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了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