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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有效的“王道”?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只要顺民心近人情。以此为标准审视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有关外资并购中国核心骨干企业的“王道”,则有“王莽附会《周礼》,托古改制”之嫌,自然逃不掉“用《周礼》之过”“而败”的结果。
何以见得?且看过去几年“大手笔”便知:
其一,在以引进外资数量为衡量改革开放业绩的观念与政策指导下,我们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已超过日本“二战”后迄今利用外资总额的10倍,达5600亿美元。但现在看来,其中究竟有多少是我们从当前和今后战略角度主动性地“利用”人家而没有被动地被人家“利用”,有多少是符合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等价交换的?仅算算过去多年来被人家通过“转让定价”等多种名堂逃避的税收,就令人怀疑跨国公司常挂在嘴边的“市场原则”。
其二,按最有发言权的商务部的统计数据和比较能体现国内经济学研究水准的《经济研究》近两年所载有关研究成果,在“以市场换技术”的思想与政策鼓励下,2004年跨国公司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占据中国市场份额就已逾三分之一;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以及资产总额中,外资企业所占份额已分别达到22%、28%和15%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已占国内总出口额的57%,更占高科技工业品出口额的85%。但有没有换来我们一厢情愿所希求的“技术”呢?有关调查表明,真正技术引进与技术外溢效应微乎其微,尤其是后者对中国本土企业的作用微弱到甚至可以忽略,即使如此,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外资并购中国核心企业的“合同”,还都规定合资公司要向外资的境外母公司支付“技术或品牌提成费”,比率为销售额的1—10%,而外资则免费拿走了中国本土驰名品牌与技术。
其三,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合资或并购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思想指导下,在不少地方政府不仅卖掉了一般加工工业,更是将包括农机、化机、煤机、凿岩机、工程机械、轴承、输变电器、齿轮、阀门以及刀具等在内的整机、主要设备和关键零器件生产制造企业,也纷纷贱卖给外资,任凭外资控制。而这些企业是中国工业的上游核心骨干企业,拥有四五十年里历经四代产业工人与巨量纳税人钱财支持下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驰名品牌,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与强大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力量,是中国工业自主技术研发与创新的基石,它们拥有强大有效的国内市场甚至国际市场的营销渠道与网络———被卖企业的境内市场份额均在50%以上。这些承担着相当部分军工产品生产研发任务并是中国精锐产业工人力量的载体,是产业安全与国家自主的命脉,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将这些企业卖掉,倒是正中了跨国公司通过产权、技术与营销渠道三重控制而消灭中国本土品牌的市场策略。那些沉浸在“中国将是世界工厂”与“制造业中心”热潮中的官员与学者们醒醒吧:如果不再转变指导思想与政策,当我们的核心企业被整合到跨国大佬的全球产业链的末端时,我们自己的工业体系与产业链将被彻底瓦解。所以,这种模式名曰“国有企业改革”实为“自残”!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四五十年间,经过艰苦的努力探索与试错式的摸索而形成工业体系,是众多智慧的结晶,特别是作为核心的装备机械制造业是按一个产品一个企业布局的,然后由工业主管部门作为行业领导者,予以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牵头重大研发攻关与推广,这套机制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在这一组织协调体系与基础机制正在有效运行并没有什么改观的情况下,突然间将负责产业领导与组织协调的工业主管部委局撤消,而又不可能以“行会制度与机制”代替,结果就是大量中央所属核心骨干工业企业被下放到地方政府。
想想看,地方政府自然不可能站到原来中央工业部委局的专业高度去认识辖内企业的价值,更根本谈不上全国性的工业体系与产业链意识、产业协调与产业安全观念。因而,在中国对地方行政官员业绩考核机制与监督机制欠正确、不健全甚至缺位的情况下,我们便看到了,几乎所有被“贱卖掉”的发展势头良好的核心骨干企业,无一不是在地方政府直接主导干预下甚至直接参与下进行的,也无一不是在企业管理层不同意的情况下被卖掉的。某种程度上说,地方政府沦为了跨国公司实现其消灭中国工业核心品牌、技术进而控制中国市场策略目标的“马前卒”。
其实,类似的现象与教训不只在工业领域,金融与中介服务领域中更触目。一纸“一时兴起”的指令,要求所有境内上市公司都得经过“四大会计公司”重新审计,拱手将会计审计这一巨大的中国市场90%以上的份额送给了所谓美国的“四大”,而5500多家中国本土会计公司尚占不到10%,国家财政出巨资兴建的三大“国家会计学院”到底是给谁建的呢?
不改革开放“固败”无疑,但如果所制定的政策不顾中国现实“不近人情”,那脱离了实际的改革开放“亦败”。所以,还是苏东坡的老爹苏明允说得好:“凡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