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冲回减值准备900万元的议案
本公司权属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罗锦路118号的房产(包括5幢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6157.94平方米,用途为仓储)。在2001年根据当时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计提了900万元减值准备,到目前为止,该处房地产已随市场行情有所升值,现经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大华资评报(2006)第263号]以200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评估,该处房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527万元,帐面原值2831万元,帐面净值2513万元,现经董事会讨论同意,依据评估值冲回原计提的900万元减值准备。
二、 关于北京宸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方)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上海第二支行向北京宸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借款期限壹年,年利率12%。
北京宸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原为100%,现转让的49%的股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房产信息咨询等,现开发的项目为北京宣武区广义街5号地块的房地产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亿元,该项目预计明年完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关于冲回减值准备900万元的董事会决议
2、沪房地闵字(2005)第008225房产证
3、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4、关于北京宸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