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结转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1月4日将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结转,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投资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注:本次累计收益计算期间为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3日。
二、收益结转份额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1月4日。
2、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查询日和赎回日:2007年1月5日。
三、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四、提示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每日进行分配,并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次收益结转日至当月结转日的前一日,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五、咨询渠道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网站(www.orient-fund.com)。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33)、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010-66599805)、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431-509670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820-186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88、400-8888-66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351-868686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10899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地区: 0755-25822666、全国(深圳外):800-810-886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