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资产购买协议展期
2007年0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海螺水泥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就向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于2006年8月21日分别与海螺集团和海创公司签署了一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这一协议约定,协议的生效条件和先决条件均应于2006年12月31日或签署方书面议定的较晚日期或之前得到履行,否则该协议不会生效和完成。海螺水泥表示,截至目前,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正在证券主管部门的核准过程之中,因此,公司和海螺集团、海创公司经协商一致,将《购买资产协议》中的约定时限由200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