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于2006年12月19日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了用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的临时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31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共计13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60,004,6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3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8人,计持有公司股份259,8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29.37%;社会流通股股东(代表)5人,计持有公司股份124,6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及流通股股份的比例分别为0.01%及0.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和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黄浩先生与李筱研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选举谢钦铭先生、陈宇青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本总额884,868,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截止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资本公积金项下股本溢价余额共计185,661,536.15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将减少176,973,600元,股本将增加176,973,600股,转增股份后股本总额增加至1,061,841,600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60,004,628股,同意票260,004,6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份总额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穎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理非字[2006]第105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均具有合法资格,提出新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