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在变,投资结构在变,有两大基本风险不能不引起高度关注。
首先是中小投资者与专业机构的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我国股市投资主体的基本结构是中小投资者与各类专业机构(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证券公司、OFII等)共存。在瞬息多变的股市当中,专业机构的契约安排使其具有信息优势,能够更早地预测到涉及系统性风险的国内政策走向和国际政经趋势,从而未雨绸缪,而中小投资者因不具有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常常被各种诱因诱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是人取我予:当股市持续下跌,他们所持股票的股价跌去大半时,经济承受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被突破,于是斩仓出局,专业机构则乘机低成本建仓。或者是人弃我取:当股市持续上涨,专业机构所持股票的股价节节上升,中小投资者受踏空受损和补仓冲亏心理诱致买涨,于是,专业机构在阶段性高价位分批分次卖出部分股票,中小投资者则在高价位纷纷买进风险渐长的股票。
如此循环往复,中小投资者在与专业机构的博弈中交足了学费,也渐渐学会了新的游戏规则,即通过与专业机构同进退来规避信息不对称风险:当日成交额在域值下限以下时,由市场经验设定,此时股价风险已获较为充分的释放,专业机构正在悄悄地建仓;中小投资者便跟着分批建仓。当日成交额在域值上限以上时,股价已远离价值区域,专业机构应在套现离场,中小投资者也跟着售出股票离场。但是,在上述两种操作的相关时点上,股市未来的走向仍具有不确定性,因为,股市的流动性可随时满足专业机构和中小投资者看空套现或者看多持仓的需要。
其次是直面的由即将推出的沪深300股指期货真实交易而来的信用交易风险,中小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由于股指期货实行的是多空双向交易的保证金制度,用8%的保证金交易100%的价值,其盈亏杠杆作用力远远大于股票现货市场。为有效降低客户信用交易风险,期货经纪公司实行逐日盯市制度,即在期货合约中,将履约期限缩减为一个交易日。即使是这样,如果市场在交易时间内遭遇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大幅度价格波动,只要保证金比例低于100%,仍不能完全消除违约的概率。因此,期货经纪公司对交易者保有强行平仓的权利。即:交易者的期货合约在每个交易时段内要试结算,如果客户看错股指期货变动方向,下达了错误的指令,并致客户头寸价值下降,导致其保证金余额降到维持保证金水平之下,那么客户就需要立即补足保证金,使其恢复初始保证金水平。
因此,中小投资者必须谨守风险自控的基本要领:一是要坚持做到以少取胜。由于交易者的资金是有限的,市场允许试错的机会也是有限的,因此,下单要力求少而准;在期货市场上,经验表明,下单的次数越多,出错的概率越大。二是要跟单止损,既可以小损失避免爆仓的大损失,又可保留再次下单的机会。三是要不做满仓。期指交易,重在方向,在震荡市中,多空方向的变化是很快的,由于满仓操作未留余地,多空方向变化时极易爆仓。四是要不留敞口。机构投资者因契约安排而具有信息优势、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为了套期保值或者是为了套利,需保持一定的空头头寸、或者是多头头寸,也就是持仓,持仓越大,风险敞口越大。非机构投资者既不宜持有空头头寸,也不宜持有多头头寸,应严格自控,当天平仓,结清头寸,使风险敞口为零,以避免次日可能出现的跳空高开或者是跳空低开所带来的难以应对的交易风险。只有这样,非机构交易者才有机会控制风险分享股指期货交易所具有的扛杆效应的好处。 (作者系西安财经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