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最高法院出台18件司法解释
2007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综合新华社电
为适应入世和审判工作的需要,中国最高法院从2001年以来共制定和修订了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知识产权犯罪、诉前临时措施、知识产权财产保全、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18件。
这是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8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通报的情况。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各级法院创造性地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能够基本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经历住了入世及其后过渡期的考验。”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8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通报。
同时,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也明显拓宽,不仅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驰名商标认定、植物新品种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