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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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贵元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1月15日以当面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全体9名董事,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及追加投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煤化工发展战略及“1116”产业发展目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山西光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实业”)、华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在山西省工商局注册成立)建设年产2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项目,项目总投资5.8亿元,其中资本金19600万元,公司应出资9800万元,占资本金的50%;光彩实业应出资4900万元,占资本金的25%;华阳集团应出资4900万元,占资本金的25%。
鉴于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原出资人光彩实业未能按出资协议约定出资,为加快20万吨/年甲醇、10万吨二甲醚/年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如期投产,经公司与光彩实业、华阳集团三方友好协商,同意光彩实业应出资额4900万元由公司进行追加投资,并履行相关的权力和义务。
此次股东变更后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96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由原来的9800万元变更为147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比例75%;华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比例25%。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