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政府召开的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青岛市市长夏耕提出,住房这一商品具有特殊性,今后一段时间内住房建设必须以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这意味着,已经落网的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以高房价造就青岛GDP大市的“经营城市”的理念被颠覆,而住房的民生本质被官员们所正视。这种价值观念的理性回归何尝不是其他地方也将面临的问题呢?
住房问题的公共产品特征有多显著,不妨看一下国外的做法。今年1月17日,法国政府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法案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住房申请没有收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5类住房困难户可向主管部门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如问题得不到解决,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在法国,住房权与受教育权、健康权一样,在法律上可抗辩的,即公民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际上,将住房问题看作是一个民生问题,进而,通过政府的力量去确保住房的公益性特征,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在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对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进行各类直接补贴的财政支出每年就超过300亿美元;在新加坡,政府对全国8.5%的特困户,提供每套42平方米的廉租房,每个月只象征性地收11新元的房租。另外,这些困难户还可以通过政府补贴,购买一套低价旧房。公共财政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在我们这里,相当一部分官员还认识不到住房问题的实质是民生问题,在民生和政绩的天平上,民生的砝码在很大程度上被悬空。许多地方不仅不通过公共财政去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反而通过把住房问题市场化,从房地产热中获取巨额收益。由于住房的公益性特征无法得到保障,房价日益偏离人们的购买能力,住房日益成为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问题是,由于房价连年大幅度上涨,青岛的问题更快地显露了出来,引起了官员的反思,他们及时调整了思路,用政府的力量去促使住房公益性特征的回归,其他地方的官员们呢?作为房价攀升、GDP上涨的直接受益者,政府官员是否有勇气直面民生疾苦,以大局为重,严格遵照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将住房从完全的市场化状态中“解救”出来,赋予它民生特点?至少,青岛的做法给了人们更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