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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1月25日表示,虽然2006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房价涨幅仍然偏高,全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涨5.5%。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上涨是建立在连续多年持续上涨基础上的,且是在国家连续两次出台房市调控政策后出现的。
被认为非常严厉的调控政策,为何难以阻挡房价上涨的势头?如果从调控政策本身来看,就在于执行调控政策的有关部门受自身利益的局限,缺少配合与协调,使原本严厉的调控措施互相掣肘,制约了调控力量的发挥。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地价。据昨天的《中国青年报》报道,2006年1月到10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市土地购置单价全国最高,达到13640.59元/平方米,上海为3526.26元/平方米,全国平均数字仅为1008.47元/平方米。而在2005年,北京市土地购置单价仅为3098.19元/平方米,仅仅一年时间,北京市土地购置单价就上升了一万余元!地价如此离谱的上涨,房价不暴涨已经谢天谢地,怎么可能会理性回归?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如果要促使房价理性回归,理应加大土地供应量,并确保土地出让过程中的透明度,防止官商勾结囤积土地。然而,在实践中,土地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房市调控过程中却惜地如金,紧缩住房土地供应,加之管理出现漏洞,一部分土地落到少数人手中被囤积,从而制造了住房用地紧张的局面,推动了地价的上涨。
事实上,从土地管理部门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之时,地价就已开始上涨。从2006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又提出了“勾地制度”。勾地制度一个最典型的特点是准涨不准跌。勾地制度比招拍挂房市,更容易出现权力寻租。因为在勾地制度下,信息完全垄断在政府手中,高度不透明,开发商想获取相关信息就可能通过行贿等方式与政府官员私下进行交易,而相关腐败成本无疑仍将被纳入到土地成本中,导致房价的上涨。
调控政策也缺少税务部门的配合。受自身职能局限,税务部门自然希望税收保持增长,因此,在房市调控过程中,它连续出台了与税相关的措施。先是对二手房征税,意在遏制投机,却没有想到这一做法抑制了二手房市场,导致二手房交易量萎缩,推动了房价上涨。接着,税务部门将大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由0.5元至10元调整为1.5元至30元。不久前,又开始以严厉措施清算土地增值税。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这些税收成本很容易被纳入到房价中转嫁到老百姓购房人身上。
因而,在房市调控过程中,各个执行政策的主体之间缺乏系统的配合与协调,甚至围绕部门利益出台具体措施,在客观上导致了调控力量的分散,无法形成强大的合力。既然地价可以在一年时间上涨1万多元,房价自然也降不下来。如果回头看看,当初九部委出台的十五条细则,有多少真正得到了执行?
房市调控要想取得良好效果,有关部门必须走出自身利益局限,以大局为重,从全局出发,以民生的角度来看待房市调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地执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