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修订《公司条例》
2007年01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29日表示,在未来两三个月内,将就《公司条例》内有关会计及审计的条文展开公众咨询。
马时亨29日在网上专栏中表示,修订《公司条例》工程浩大,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写有关成立公司和公司营运的条文,第二阶段则处理其他与公司清盘有关的条文。未来两三个月,将就《公司条例》内有关会计及审计的条文展开公众咨询。
马时亨表示,把条文简化及现代化可使条例更易于使用、更为清晰;更新和简化条款,例如促进电子化、简化举行周年大会等程序,均可增加便利。他估计,近60万家在香港注册和成立的公司以及相关人士,都会因为一些程序或要求的简化而降低成本。
他表示,新的《公司条例》将符合现时使用者的需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强香港的竞争力,利于巩固香港的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地位。
据介绍,香港将参考英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近年来有关公司法改革的成果,再结合香港的实际情况。
马时亨表示,在研究和草拟法例的过程中,也将广泛听取和吸纳商界、专业人士、学者以及公众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