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2月3日11: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庆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股份194,136,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8,592,000股的44.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停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郭庆人先生、余天池先生、沈明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数为 4,254,385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254,385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2、审议并通过收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电石新建项目资产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郭庆人先生、余天池先生、沈明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数为 4,254,385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254,385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 0股。
(上述议案的详情可见2007年1月1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的本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也可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的公告文件)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由天阳律师事务所陈盈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股东会议记录、决议;
2、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