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整体上市+参股券商:值得重点关注”,2月5日上海证券报又刊登了“葛洲坝整体上市预期强”、“葛洲坝参股长江证券 换手充分”等股评文章,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上级水电资产划拨以及本公司参股长江证券等事项进行了分析评论。经向经理层及集团有限公司求证,现将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关于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问题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2007年1月5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李荣融主任在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支持中央企业主业资产整体上市。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传达学习过国务院文件和李荣融主任讲话精神,目前尚没有整体上市计划。
2、关于水电资产划拨问题
本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均没有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划拨200亿水电资产的事项。
3、关于公司参股长江证券问题
本公司现持有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20.00374338 亿股的2.5%。长江证券拟通过S石炼化(SZ.000783)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而实现上市。本公司同意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参与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参阅S石炼化(SZ.000783)相关公告。
本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均未接待过任何报社和研究机构人员的采访和调研,没有透露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没有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