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5日上午10:00时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0号杭州紫萱度假村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本公司董事长吕建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3人,代表3位股东,代表股份数92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7.9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29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29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计通过《关于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29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ST中燕 编号:2007-007
关于《房屋预约转让协议》履约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8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腔医院)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浙江联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房产)签订了《房屋预约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口腔医院与联发房产就联发房产拥有的“通策广场B幢房屋”合法转让给口腔医院的事项作了约定。因该协议房产至协议签订之日止尚未领得产权证书,因此口腔医院与联发房产约定,联发房产保证于2007年3月31日前将产权证书办出。但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联发房产尚未将上述房屋产权证书办出。
同时,口腔医院位于杭州市平海路的房屋建筑物门诊大楼加层(面积616.04平方米)截止本公告之日其所有权证尚在办理之中。
就此,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