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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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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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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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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地令”“禁地令”将随产业政策调整
    2007年02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柯鹏

      

      昨天,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去年底联合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两部委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上作出相关解析,重申将大套型住宅项目等列入限制目录、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列入禁止目录。

      “两个目录是严把土地闸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产业政策是制定两个目录的重要依据之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时,两个目录也会作相应调整。”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适时修订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可以说,用地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联动机制已经建立,用地政策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调控作用。”

      其中,限制类项目被分为两部分,一有限制条件的,同步增加用地条件,列入限制目录;二是无限制条件的,则作为禁止用地项目列入禁止目录。同时,结合土地资源状况,依据土地供应政策,将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等列入限制目录;对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等国家明令禁止投资的项目,则列入禁止目录,禁止用地。

      “新的‘限地令’、‘禁地令’表明,土地集约利用是大根本,不可动摇。同时,土地紧缩政策也将对楼市产生进一步紧缩效应,行业整合可能就此提速。”世联地产的分析师认为。